伯萊尼克蓄電池使用與注意事項
伯萊尼克蓄電池荷電出廠,從出廠到安裝使用,電池容量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,若時間較長,在投入使用前應(yīng)進行補充充電。如果蓄電池儲存期不超過一年,在恒壓2.27V/只的條件下充電5天。
如果蓄電池儲存期為1~2年,在恒壓2.33V/只條件下充電5天。
伯萊尼克蓄電池浮充使用時,應(yīng)保證每個單體電池的浮充電壓值為2.25~2.30V,如果浮充電壓高于或低于這一范圍,則將會減少電池容量或壽命。
當(dāng)蓄電池浮充運行時,蓄電池單體電池電壓不應(yīng)低于2.20V,如單體電壓低于2.20V,則需進行均衡充電。均衡充電的為:充電電壓2.35V/只,充電時間12小時。
伯萊尼克蓄電池循環(huán)使用時,在放電后采用恒壓限流充電。充電電壓為2.35~2.45V/只,大電流不大于0.25C10。 具體充電為:用不大于上述大電流值的電流進行恒流充電,待充電到單
體平均電 壓升到2.35~2.45V時改用平均單體電壓為2.35~2.45V恒壓充電,直到充電結(jié)束。